金融支持“南向通道”建设,“五地十方”决定这样干

今日上午,金融支持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以下简称“南向通道”)推进会议在重庆召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南宁中心支行、贵阳中心支行、兰州中心支行、西宁中心支行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贵州省商务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商务厅共同签订支持建设“南向通道”合作备忘录。     

重庆市政府刘桂平副市长、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司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南向通道”金融需求旺盛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物流大通道建设亦是如此。

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局长韩宝昌表示,金融支持是“南向通道”持续发展的关键。

韩宝昌介绍,近一年多来,“南向通道”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运行班列和货运量不断攀升,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融资和结算等方面对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

“如目前,‘南向通道’部分物流节点的场站、仓储、大型设备等都需要提档升级,希望金融机构能够优先支持关键、急需节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韩宝昌说。

此外,“南向通道”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通道上的物流、贸易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少、资金周转效率低等困难,需要金融给予支持。“南向通道”涉及铁海联运、跨境公路、国际铁路联运等多种物流组织方式,也需要更具针对性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

“五地十方”推出11条金融支持措施

今天,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五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南向通道”政府牵头部门就促进“南向通道”发展达成共识,并签订了《支持建设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合作备忘录》。此外,中国建设银行五地分行、渝桂黔陇四地农商行(农信社)签订同业合作协议,渝桂黔陇青五地金融机构与“南向通道”重点物流商贸企业也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

       

据了解,这次“五地十方”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包括以下具体措施: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共同引导五地金融机构支持“南向通道”关键节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大债券发行和跨境融资的支持

◇加大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支持

◇加强对本地产业扩大国际市场的金融服务

◇促进贸易和物流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供需对接

◇共同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支持金融机构信贷资源适度向“南向通道”相关企业倾斜

◇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联防联控

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副局长杨谊表示,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有力实现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金融与物流领域的有机融合,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和发挥重庆作为项目运营中心的枢纽作用,必将为“南向通道”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不仅仅有人民银行的措施支持,银行与企业也积极对接摩擦火花。今天,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还举行了金融支持“南向通道”银企对接活动,五地银行机构代表发布了支持“南向通道”的相关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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